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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

    时间:2024-07-10浏览: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32024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

    实有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

    实有5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

    实有5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

    召开日期为:2024630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完成安徽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测试。

    R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R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8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8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8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8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8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8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8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8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8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8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8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8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工程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安徽理工技师学院

    医学院

    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能源工程学院

    人文教育学院

    二、《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安徽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学生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党委、团委和安徽省学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 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学生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校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密切学校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在校内学生组织中发挥枢纽作用,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引导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五条 本会参加安徽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在校的中国学生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凡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

    (二)有权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各项决议,完成本会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校学代会)是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同学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校学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 经学生委员会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学期。

    第十二条 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所在学院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校级、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各二级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学生会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学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三条 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一年,到期改选,可连选连任。代表受选举单位学生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单位可以按照程序撤换、更换和补选本单位的代表。学代会代表如出现退学等不能在校继续学业的情况,将不再保留代表资格,原选举单位可进行更换或补选。学代会代表在校内转学院,仍保留代表资格,参加所转学院代表团的活动。临时性外出学生在召开会议前不能回校参会,但在届期内可以参加下次学代会的,可以保留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 学代会代表的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上一届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任务,以及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委员会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学生代表大会监督。

    第十六条 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一)解释学生会组织章程并监督实施;

    (二)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八条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学代会代表,由各二级学院推荐产生。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九条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校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第二十条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名,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的职权包括:

    (一)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

    (二)主持制定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制定学生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主持召开学生会办公会及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例会,研究决定重要工作;

    (五)根据校学生会职责,明确校学生会人员分工,并督促实施;

    (六)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学生会和全校同学监督。

    第二十二条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学生会委员会,有权罢免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罢免案须由占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十分之一,或学生会委员会成员总数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员提出,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设置五个职能部门,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分别是综合事务中心、传媒中心、权益中心、志愿服务中心、活动策划中心。各职能部门成员设负责人两至三名,工作人员不超过六名。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二十四条 校学生会对二级学院学生会负有指导责任,主要包括:

    (一)建立学生会组织“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校学生会要指导、联系和帮助二级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二级学院学生会要指导、联系和帮助班委会开展工作;

    (二)每学期召开至少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每学年对二级学院学生会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公开,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学生分会。

    第二十五条 校学生会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接受二级学院学生会和普通学生代表评议。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 校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六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是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接受校团委、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组织本学院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本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本学院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本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通过本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本学院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本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人员配备,需按照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第六章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遴选、进入和退出机制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三十条 参加遴选的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应择优选择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三十一条 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 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三十二条 坚持从严治会。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校团委报告。学生会组织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 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校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1.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指导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负责与其他团学组织工作联动;

    3.讨论并制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理论学习;

    4.开展同学满意度评价、述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2

    综合办公室

    6

    1.负责学生会的考勤工作,各部门值班活动及会议的签到签退和会议记录;

    2.负责对校会活动策划、人员资料等资料的汇总和整理;

    3.负责物品采购和日常设备的管理。

    3

    权益部

    4

    1. 以维护全校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与学校各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预防和处理侵害学生正当合法权益的事件,有效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

    活动策划部

    5

    1.全面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文艺体育活动,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的发展;

    2.举办和管理校级各类文艺体育事务并通知各类文体赛事的开展。

    5

    新媒体中心

    6

    1.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海报宣传设计与制作,并在校园内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2.管理公众号、视频号,为同学们提供丰富的学习、生活资讯;

    3.对各类活动进行现场拍摄,撰写新闻稿件,及时发布活动信息。

    6

    志愿服务中心

    4

    1.负责日常校园文明督导工作;

    2.组织开展社会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方周惜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2

    1/51

    2

    刘明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2

    12/51

    3

    孔洁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2

    12/53

    4

    吴修延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2

    1/30

    5

    周金金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2

    6/43

    6

    展依婷

    预备党员

    医学院

    2022

    19/42

    7

    吴娟

    共青团员

    医学院

    2022

    10/42

    8

    赫守凤

    共青团员

    工程管理学院

    2022

    10/22

    9

    吴萌

    共青团员

    人文教育学院

    2022

    2/38

    10

    张露影

    共青团员

    人文教育学院

    2022

    6/38

    11

    尹梦璐

    共青团员

    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

    3/27

    12

    朱文圣

    共青团员

    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

    10/42

    13

    周厚义

    共青团员

    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

    9/25

    14

    陆慧慧

    共青团员

    工程管理学院

    2023


    15

    李言俊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16

    钱乐雨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17

    孙晓琦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18

    陈瑞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19

    谢超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20

    史雨含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3


    21

    刘尚尚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3


    22

    陈振宇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3


    23

    代壮壮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3


    24

    周雨青

    共青团员

    能源工程学院

    2023


    25

    陈欣冉

    共青团员

    人文教育学院

    2023


    26

    王林林

    共青团员

    人文教育学院

    2023


    27

    戴嘉彤

    共青团员

    医学院

    2023


    28

    徐子彤

    共青团员

    医学院

    2023


    29

    霍圆圆

    共青团员

    医学院

    2023


    30

    李博

    共青团员

    医学院

    2023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为了进一步发挥学生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不断优化学生会组织结构,加强自身建设,根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安徽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推举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组成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举范围及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二)入学满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高职生,学习成绩优良,其中学生会主席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

    (三)品行端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和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

    (五)作风扎实,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确保干满一年。

    二、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岗位及工作职责

    本次拟推荐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共5人。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

    三、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本届主席团成员的产生程序: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二级学院党支部同意,由学生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

    (一)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在学代会现场进行投票差额选举。

    (二)大会将为主席团候选人准备选票。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主席团候选人获得出席大会代表同意票占全体代表总数一半以上,选举即为有效,候选人当选为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经校团委讨论、报党委同意后公布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及分工。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和《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采取差额选举产生,差额1名,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事因病请假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方框内画“”;投反对票的,画“×”;投弃权票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选票一律用黑色、蓝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五、每张选票上表示赞成总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5人)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6人)为无效票。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当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数高低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到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数高者当选;当得到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提出不足名额是否再次进行选举的建议,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七、大会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设计票人3名,总计票人1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八、选举结束,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九、本选举办法由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决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630日,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在食堂三楼报告厅隆重召开。学生部(团委)负责人、团委相关老师、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和147名学生代表参加。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学生部(团委)负责人在致辞中表示学生会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学生组织,充分肯定了我校学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准确把握时代主题,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为学校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贡献。

    会上,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代表上届校学生会作题为《修德强技绽芳华 砥砺奋进新征程》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校学生会过去一年来在思想引领、组织体系、校园文化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客观总结自身不足,并对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提出思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学生会要主动适应,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和锐意进取的精神,锤炼高尚品格,练就过硬本领,谱写我校学生会工作新篇章。

    开幕式后,各代表团展开了分组讨论,代表们认真审议了校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有关事项。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大会在激昂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歌声中胜利闭幕。

    宣传报道链接http://tw.hnvtc.edu.cn/info/1060/4551.htm

    现场照片:

    http://tw.hnvtc.edu.cn/__local/D/00/38/8F32F594566742847D280B2EAFA_3C5E9B04_183B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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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安徽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保证完成学代会各项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资格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原则上成绩排名在专业(大类)前60%

    (三)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和议事能力;

    (四)热心于学生工作,自觉为同学服务,有责任心,有群众基础,有一定代表性;

    (五)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组织现状,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名额为147名。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其中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

    三、代表选举办法

    (一)代表产生单位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以校内各学院为选举单位,由校内各学院团总支负责,共计8 个选举单位。

    (二)代表产生程序

    1.代表候选人推选办法代表候选人在广泛征求班委会、学院团总支意见的前提下,按不低于学院代表团分配代表名额1%的人数,由班级民主选举确定。

    2.选举产生代表各学院组织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本学院的学生代表。要求参会人数必须超过本学院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票数最高且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的候选人当选学生代表。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期且满无异议,提交校级学代会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议。

    3.资格审查学代会工作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代表名单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资格,以及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等方面。若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并对重新产生的代表进行复查。

    4.代表名单确定学代会工作小组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召开相应会议,根据拟定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以及考察情况,提出正式代表名单,确定正式代表人选。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团的十九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价值感,促进学生会更好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提交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学生部、校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团委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2.积极参与组织学习,认真完成网络微思政课程。组织或协助组织团学骨干培训,国庆、五四等重大时间节点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

    1.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2.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学术赛事,特别是科创竞赛,为学校赢得荣誉。(10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

    1.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15分)

    2.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3.制定、完成本部门量化考核任务,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注重工作痕迹保留和成效宣传。有较高的团队意识、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

    1.组织或参与学生骨干作风建设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争做清新阳光学生会组织的代言人。(10分)

    2.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形式化、娱乐化。(5分)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1.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实践品行、学业表现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50分)

    2.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十三条 校团委根据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形成最后的综合评议结果。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的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四条 各学院学生会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金齐武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金齐武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ahsxl@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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