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研究,决定举办普通话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参赛说明
(一)比赛项目
初赛:个人演讲。举办方提前4天公布演讲主题,由选手自行准备稿件,稿件时间长度控制在5分钟内。
半决赛:无标点随机稿件抽取朗读。举办方准备无标点随机稿件若干,半决赛时,安排选手进行抽取。稿件长度约为3分钟,无标点符号。每个选手提前两分钟进行稿件的阅读以及浏览准备。
决赛:个人配音。举办方提前7天公布视频配音主题,各选手选取对应符合主题的视频,并将视频及配乐提前三至四天发送给主办方。
(二)报名方式
请各学院团总支认真选拔参赛选手,并确定一名学生干部为领队,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表于3月23日之前发给校社团管理中心李同学,QQ:2631923832,手机号:18555910508,QQ群:706514697。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3305教室
三、参赛要求
(一)普通话标准流畅。
(二)思想端正,参赛作品内容要求切合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气息,并且选手要求发音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参赛选手应当着装工整得体,拥有良好的文化素质修养,能够充分展现学子形象与风采。
(四 )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赛出风采,比出水平。
(五)详细比赛规则会提前发给选手查看熟知。
(六)比赛开始后,任何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提示、发出声响,参赛人员除非是自己上场比赛不得说话影响他人。
(七)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赛场内随意走动。
(八)开赛前半个小时开始检录,比赛时迟到视为主动弃权。
四、评分细则
(一)个人演讲评分标准
选手演讲语速正常(25分)
选手语音规范,声音洪亮,表达流畅(25分)
选手精神饱满,利用形态语言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15分)
选手衣着得体,举止自然得体(15分)
选手演讲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号召力(20分)
(二)无标点随机稿件抽取朗读评分标准
选手普通话发音标准(25分)
选手朗读稿件流畅(25分)
选手对稿件情感把握(15分)
选手对生僻字的发音标准(15分)
选手停顿正确(20分)
(三)配音评分标准
选手配合流畅且与视频无违和感(25分)
选手配音普通话标准(25分)
选手配音情感流畅(25分)
选手配音符合视频人设(25分)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
特此通知。
2023年3月17日